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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是沪上知名并处于领先地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创建于1996年,在全国第一次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之时就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殊荣,仅以此表彰在法律服务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2002年-2010年连续四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在金融、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外商投资的法律服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上海总所以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定位,聚集了一批曾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律师,能糅合和理解不同的不同法系特点和文化背景,熟练运用英语、韩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等多种法律语言为客户提供服务。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首家分所,是经江苏省.........【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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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

专家呼吁制定反腐败法 将双规制度法制化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日 太仓寻衅滋事罪律师

  国家社科规划课题《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在《人民论坛》撰文指出,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腐败法》,科学地汇总反腐经验,对于宣传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反腐败斗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树立国家反腐倡廉形象,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作者以“双规”制度为例指出,行之有效的反腐败经验亟待法律化。
  经验需上升为法律,以便具普遍效力
  文章说,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廉政建设,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始终没有放松同贪污、贿赂犯罪等腐败行为作斗争。彻底清除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需要一个相当艰巨的过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把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对此,我们必须在法制建设方面,制定一部长期稳定、科学有效的专门法律,作为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法律依据,以使反腐败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并受到法律的保障。
  作者认为,惩治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绝不是一个或几个国家机关的事。反贪污、贿赂的专门工作,必须取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才能取得好的效果。纪检、检察机关在不断总结群众举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一些工作制度,用以鼓励、奖励、保护举报人。
  文章说,类似这样的经验和制度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还很多,需要将它们上升为法律,使之具有普遍效力。
  “双规”面临两种抉择
  文章指出,中国在反腐败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经验,有的虽然已经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但较为分散,不便操作;有的则没有被上升为法律,致使一些好的措施、经验得不到充分运用,或者因为缺乏规范、制约而在实践中扭曲变形。比如:举报制度,“双规”、“两指”专案制度,指定管辖、请示报告制度,行贿区别对待制度等等。如果将这些措施和经验法律化、规范化,将给中国一些特殊反腐败措施提供法律依据。
  作者举了中国的“双规”制度为例子。“双规”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向纪检部门如实说明自己的问题。这主要是对涉嫌职务犯罪或违纪的领导干部,采取的一种非诉讼的调查方式,在办理职务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的实践中总结创造出来的,现已基本定型,有了较固定的程序。其特点是:其一,有一定的强制性,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被审查对象的人身自由,使其在一定的压力下交代问题;其二,有一定的灵活性,由于司法机关没有介入,由纪检部门主持,立、撤案灵活,既可保护干部,澄清问题,又可惩治违纪违法干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
  但文章指出,“双规”最大的缺陷是无法可依。毕竟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人身自由,而《立法法》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规定。因此,“双规”面临两种抉择,要么取消,要么名正言顺的纳入法制轨道。从实践效果来看,取消是一种消极选择,正确的选择应该是严格规范,使之法律化。例如将执法主体规定为反贪污贿赂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严格限定案件类别和执行程序等。但作者亦指出,这种特别制度不宜扩大到一切刑事犯罪,无法写入《刑事诉讼法》,只能以专门的《反腐败法》予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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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太仓寻衅滋事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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