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http://www.fzxslaw.cn/

法律咨询热线

18962400329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18962400329

联系律师 在线咨询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是沪上知名并处于领先地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创建于1996年,在全国第一次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之时就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殊荣,仅以此表彰在法律服务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2002年-2010年连续四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在金融、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外商投资的法律服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上海总所以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定位,聚集了一批曾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律师,能糅合和理解不同的不同法系特点和文化背景,熟练运用英语、韩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等多种法律语言为客户提供服务。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首家分所,是经江苏省.........【查看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刑事文书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发布时间:2018年6月4日 太仓寻衅滋事罪律师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2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
相同。)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
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
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简述原告起诉的事由)。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的起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
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律师: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江苏]

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太仓寻衅滋事罪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fzxslaw.cn/news/view.asp?id=915874166927 [复制链接]


1896240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