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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是沪上知名并处于领先地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创建于1996年,在全国第一次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之时就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殊荣,仅以此表彰在法律服务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2002年-2010年连续四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在金融、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外商投资的法律服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上海总所以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定位,聚集了一批曾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律师,能糅合和理解不同的不同法系特点和文化背景,熟练运用英语、韩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等多种法律语言为客户提供服务。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的首家分所,是经江苏省.........【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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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状态

犯罪预备状态的中止怎么判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6日 太仓寻衅滋事罪律师

在很多时候如果,他人想要进行犯罪的话,可能会进行犯罪预备,那么犯罪预备中的犯罪中止,我们一般会怎样进行处罚这种情况我们是怎样进行认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犯罪预备状态的中止怎么判

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在犯罪预备阶段就进行了犯罪中止,这种情况一般都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伤害,如果没有造成损害这个时候是免于处罚的,如果对他人造成了比较轻微的伤害会减轻处罚。

律师: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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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太仓寻衅滋事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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